本科教育教学新一轮审核评估支持 方案书
1.项目背景
2021年1月,教育部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的通知(教督〔2021〕1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中明确指出“审核评估坚持立德树人、推进改革、分类指导、问题导向和方法创新五项基本原则,对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在2021—2025年进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”。
在“坚持分类指导”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给出了两类四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。高校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参与审核评估。高校应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,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,形成《自评报告》。在自评报告撰写以及迎接审核评估提供支撑材料的过程中,需要进行数据举证。数据举证,一方面涉及对毕业生、用人单位等群体的调研和数据分析,需要专业支持;另一方面需要引入校外第三方机构的参与,提供中立、客观的数据,避免自说自话,提高数据举证的公信力。此外,依托数据分析,发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的问题,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和提高,也是迎接评估和评估后工作的重点。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,《总体方案》明确提出要“推进高校分类评价,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,办出特色和水平”。用足用好评估相关法律政策,依法依规深化评估分类改革,建立健全评估分类制度体系、标准体系、组织实施体系、队伍建设体系、操作文件体系、培训宣传体系等,有助于以评定向、分类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内涵发展、特色发展、创新发展,也为建成中国特色、世界一流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体系。第五轮审核评估的重点是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,强化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,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、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、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,实现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。考察的重点有“注重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、社会需求的适应度、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、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、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”等,以及“三全育人”综合改革情况,教材体系、课程体系、教学体系及国际交流学习等方面情况,学生“德智体美劳”全方位发展代表性成果和用人单位评价等,同时考察“思政教育成效”“培养过程质量”“在校生质量”“毕业生质量”等维度评价体系,所以高校对在校生、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调研评价变得至关重要。
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形成各分项报告、举证报告、综合诊断报。其中,各分项报告是审核评估材料支撑和数据举证的重要来源,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。具体各分项报告与审核要素之间的对应关系,见下表:
数据举证 / 评估体系 |
生源质量与招生工作报告 |
在校生成长全过程调研报告 |
教师发展评价报告 |
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与就业竞争力综合报告 |
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综合报告 |
用人单位综合评价报告 |
1.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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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培养过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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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教学资源与利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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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教师队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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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学生发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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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质量保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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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教学成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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